| 关于认真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问答挂图资料宣传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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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29 08:58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认真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问答
挂图资料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制了“海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问答”挂图宣传资料,现将此次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的意义
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家惠农政策之一,也是最能使农民朋友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的最直接体现。省委、省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2010年为民办事十大工程之一,并专门印发了文件。认真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宣传,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享有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农民朋友了解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于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为此,各市、县商务部门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切实把这一宣传工作真正抓实抓好。
二、问答资料宣传形式与发放范围
(一)问答资料宣传形式
1、及时将惠农政策问答宣传资料挂图发放到属地汽车摩托车经销商、财政所、乡镇信用社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宣传。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或报刊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市县可通过当地的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海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问答”(可到海南省商务厅网站“海南商务之窗”下载)。
3、集中到人口较密集的乡村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宣传等。
(二)问答资料发放范围
1、所属市县有汽车、摩托车经销经营权的销售企业商店(见附件);
2、所属市县财政所和乡镇信用社;
3、农民朋友较集中的场所等。
三、有关事项
(一)各市、县商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富有成效地开展本次宣传活动。
(二)省商务厅将于近日通过邮寄将问答挂图资料寄发送到各地商务局,请接到问答挂图资料后,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届时,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赴市县了解相关情况。
(三)要克服各种困难,把本次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对此次宣传工作,省厅安排工作报帐经费1.8万元作为本次宣传的工作费用(每个市县安排1000元额度,请各地结束本次活动后,凭正规发票凭证向省商务厅报帐,发票凭证限于开展此次工作的邮寄费、汽油费、误餐费等)。
(四)各地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力促本次宣传活动范围广、有影响、见成效。
(五)对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要认真进行总结,并请于7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陈海忠 联系电话:65330684、13627504599。
传 真:65357245
附件:1.海南省汽车下乡销售企业名单(点击查看)
2.海南省摩托车下乡销售企业名单(点击查看)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