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09年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和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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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6 11:29 文章来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工会,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9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文件精神,各市县在家政服务工程和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对各市县申报企业(机构)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实地考察核实,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确定了承办家政服务培训任务的企业(机构)和承担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单位。现下达2009年家政服务培训和家政网络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家政培训企业(机构)及培训计划
确定海南省商业学校、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海南怡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南大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三亚市瑞金职业职能培训中心、屯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6家单位为2009年海南省家政服务培训承办企业(机构)。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计划分两批下达,第一批共培训600人,上述6家单位各承担100人培训任务,务必在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第二批计划将在第一批计划执行情况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原则,即对顺利执行培训任务的企业(机构)下达第二批计划。各相关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和工会等部门要根据培训企业(机构)培训计划,在第一批培训进入中期时联合将执行情况书面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为下达第二批计划做好准备。
二、承建海南省家政服务信息网络单位及任务
经专家论证和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为海南省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承办单位,从十一月起全面进入建设性阶段,力争2010年1月底前完成网络建设,2010年2月初试营。
三、有关要求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以上工作,各单位要严落实申报、检查、验收程序。要加强对承办企业(机构)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质量和受训人员顺利就业,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评审意见,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顺利运营。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总工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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